2024年5月,深交所发布公告,决定终止对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基高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铭基高科成立于2003年,主营业务为精密连接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通信、工控安防、汽车等领域。此次由国信证券保荐申请于创业板上市,拟募资4.01亿元,主要用于铭基高科电子总部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7200万元。2023年5月26日公司IPO申请获深交所受理,经历两轮问询后,2024年5月15日公司主动撤回申请,IPO审核被正式终止。
根据招股书,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06亿元、12.44亿元、11.40亿元、7.93亿元,扣非归母公净利润分别为5,832.58 万元、3,797.29 万元、6,851.06 万元和3,095.62 万元。公司IPO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市规则》第二章第 2.1.2 条规定的第(一)项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依据IPO申请受理时间,公司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3,797.29 万元、6,851.06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在2024年3月17日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铭基高科对2023年业绩下滑原因进行了解释,同时预测2023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为5,000-5,500万元,仍然符合创业板上市财务指标要求。
2024年4月30日,证监会与三大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系列规定,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门槛大幅提高,其中创业板第一套上市指标修改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根据铭基高科提供的财务预测,最近一年净利润将不能满足新的指标。同时,根据公司对2023年业绩下降的风险提示及以往第四季度业绩占比,也很难通过合理调整2023年第四季度财务数据来使净利润满足新的上市标准。这可能就是铭基高科主动撤单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