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件

中工网讯 据江西省人社厅消息,11月6日,江西省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4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件信息及2个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对象。

4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件

案例一:江西省湖城互联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工资3万多元

今年7月5日,上饶市鄱阳县人社局收到举报投诉,反映江西省湖城互联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江西省湖城互联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12名员工工资共计30850元。

鄱阳县人社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支付员工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今年8月9日,鄱阳县人社局下达了责令支付工资报酬决定书。如该公司自签收之日起6个月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工资支付责任,鄱阳县人社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案例二:江西蓝天宇家纺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拖欠226名劳动者工资

2022年7月16日,新余市高新区劳动监察机构接到投诉,反映江西蓝天宇家纺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经查,江西蓝天宇家纺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拖欠226名劳动者工资共计7095085元。

新余市人社局于2022年7月20日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以下简称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拖欠员工工资补发到位。2022年8月31日,新余市人社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2023年3月28日,新余市人社局依法将该企业欠薪行为移送渝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案件还在执行中。

案例三:石城县裕丰服装厂拖欠16名劳动者工资

2023年以来,石城县劳动监察局多次接到投诉,反映石城县裕丰服装厂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经查,石城县裕丰服装厂拖欠陈某等16名劳动者2023年2月至5月的工资,总计52042元。

2023年6月6日,石城县人社局对该公司欠薪行为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到期后该公司未按时整改。2023年7月27日,石城县人社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拖欠工资并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该公司到期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和缴纳罚款。经石城县人社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石城县裕丰服装厂的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3年9月11日被移送石城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立案侦查。

案例四:江西力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7万元

2023年9月10日,寻乌县劳动监察局接到投诉,投诉人称江西力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未足额支付其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从事粉刷工作工资7万元。经查,投诉人反映欠薪情况属实,寻乌县劳动监察局多次督促,该公司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

2023年9月20日,寻乌县人社局对江西力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到期后该公司未按要求整改。9月28日寻乌县人社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拖欠工资并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两公司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今年第三季度,江西省新增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2个,分别是深圳中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贤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今年9月11日,赣州市于都县人社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深圳中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足额支付郭芳等120人在该单位承建的碧桂园项目做工工资共计3210629元,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江西贤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涉及17人工资合计11.77万元,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行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其逾期未支付,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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