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烟头烫员工脸?新华社评论:对职场暴力坚决说“不”

近日,陕西西安员工刘某在公司年会被高管用烟头烫脸一事在社交媒体引发广泛热议。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37岁的刘某是陕西新奥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员工。今年2月5日,因为业绩差,他遭到公司一名高管“侮辱性惩罚”:“两次把烟头按到我脸上,烫出两个伤疤,并称疼才能长记性。”

刘某介绍,在公司聚餐期间,项目组一把手高某一直说:“我从小就喜欢杀个鸡,宰个羊,一定要出血,让它意识到疼。就算公司业绩好的时候,我也要收拾完成不好的人,公司业绩整体不好的时候,我就要收拾刘某这种不听话的人,我要的是森林,不是树木,更不是刺头。”

事发后,刘某并没有和高管产生直接冲突,而是选择了报警。高管多次要求私下和解,称因醉酒不小心烫到,但都被刘某拒绝,并放弃和解赔偿。“唯一诉求就是公司成立调查组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还我一个公道。”刘某说。

但是刘某的诉求没有得到公司及时的处理。据他介绍,事发当晚他就给公司高层反馈了这件事情,高层表示回头会调查处理,但之后就没有了下文。

随着事情在社交平台的发酵,3月22日,陕西新奥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发表通报称,项目组长高某某因聚会琐事与员工刘某发生冲突,现已被免去职务,全员通报批评,高某已在公司作出公开检讨,并向刘某道歉。

这份通报同时表示,公司对刘某进行关怀慰问,并一直与他保持沟通,倾听其各项诉求。但根据红星新闻报道,刘某并没有收到任何通报相关的内容,也没有上级打电话慰问。

“都是我打电话给高层领导反映的,他们光说故意伤害,不说被侮辱人格尊严,这个都是带偏方向。”

涉事公司品牌部门工作人员章秋娟接受媒体采访回应称,“高某某说他那天真的喝多了,他和刘某都喝酒了,是无意识的。因为他在公司负责一些项目,所以没有直接开除,是留用察看,配合后续调查。”

章秋娟表示,早在3月2日,高华就已在公司作出公开检讨,并向刘某道歉,还被扣发了三个月的薪金。刘某对这一处理结果并不满意。

刘某认为,事发当晚领导高某有饮酒但无醉酒,说话思路清晰,公司通报只是忽悠人的把戏,赖到喝醉酒的状态,他会维权到底。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该案件还在调查审理之中。

针对此事件,3月22日晚,新华社在官方微博发表评论,从拳脚相加、身体伤害,到言语羞辱、精神控制,职场暴力之痛不容忽视。“职务有高低之别,人格无贵贱之分。劳动者的尊严不容践踏。对任何形式的职场暴力,必须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